106年第二屆「阿目我愛您」母親節視力保健畫作徵選比賽...2017/4/17 下午 05:24:32 |
小朋友!眼睛是我們最重要的靈魂之窗,而視線就該停留在最美好的時刻,母親節快到了,我們想知道從你眼中看見媽媽最美、最幸福的畫面是什麼?或者媽媽最常為你做什麼事,讓你覺得很感動?是跟媽媽手牽手一起走出戶外運動散步?陪媽媽下廚準備營養的餐點?還是媽媽陪伴你閱讀寫作的時候?或依偎著媽媽撒嬌說心事的時候?請拿起畫筆,用繽紛的顏色及豐富的想像力,在畫紙上畫下你眼中的媽媽以及讓你感動的畫面,跟我們一起分享那溫馨的時刻,讓感動持續為幸福加溫,也藉此告訴媽媽:我一定會好好愛護眼睛,讓這樣的畫面在眼裡永遠清晰、美麗! 貳、活動辦法 一、活動對象:就讀臺北市國小學童皆可參加(活動簡章可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:http://health.gov.taipei/Default.aspx及Facebook「Eye爸eye媽」粉絲專頁下載)。 二、活動日期:即日起至106年5月8日(星期一)止。 三、作品交件方式及收件截止日期:作品完成後請於106年4月26日(星期三,郵戳為憑)前擇一方式交件: (一)親送或郵寄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兒少股(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0樓北區)「阿目我愛您」畫作徵選活動小組收。 (二)交由學校以聯絡信箱交換方式,傳送至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西北區B2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」信箱(編號:28),信封外請加註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處兒少股 『阿目我愛您』畫作徵選活動小組」。 (三)為確保學童參賽權益,如為郵寄或交換方式送件者,請於送件後2日內電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(外縣市02-27208889)轉1814確認。 四、作品規格:大小限定為「四開圖畫紙(52.1*37.5cm)」,不限各種繪畫材料表現,但不接受立體作品及數位作品,作品背後請浮貼參賽資料表格(如下表),每位參賽者以1幅��品為限,且不得為共同創作。 五、評分標準:主題表現性30%、構圖創意25%、情意表達20%、繪畫技巧15%、色彩10%。 六、獲獎公布及頒獎日期:106年5月5日(星期五)前公佈獲獎名單,並邀請獲獎學童及其母親(或指導老師)於106年5月8日(星期一)記者會公開頒獎。 七、相關訊息可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(外縣市02-27208889)轉1814或1811。 參、獎勵辦法 一、以106年3月之學籍為準,區分為高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低年級組等3組。分別頒發獎狀及等值提貨券以茲獎勵,並且有機會刊載於本局視力保健文宣品及網站等,並於年度視力保健相關活動中展覽,和大家一同分享。 二、獎項說明:高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低年級組各取前3名及5名佳作: (一) 第一名:頒發市府獎狀1只及等值提貨券1萬元。 (二) 第二名:頒發市府獎狀1只及等值提貨券8,000元。 (三) 第三名:頒發市府獎狀1只及等值提貨券6,000元。 (四) 佳作5名:頒發市府獎狀1只及等值提貨券1,000元。 |
相關連結:http://health.gov.taipei/Default.aspx |
附加檔案:阿目我愛您.docx |